2017年6月28日 星期三

練乙錚 - 國家與分裂

氣短集   香港蘋果日報   2017628
九七二○近,黨官及其支持者不斷放話高舉一國、矮化兩制,鼓吹廿三條立法、建議《國歌法》在香港實施、聲稱要對港獨自決派的「言行」刑事化、推行幼兒國教,等等,搶佔新聞頭條。不過,如此放話並不明智。對覺得「一國二字難聽過粗口」的97%年輕人而言,這些貶損港人自尊心和自治權限的挑釁話語,入耳之後唯一作用是加強他們的叛逆意識,在DQ事件之後、「本土退潮」之際,替分離主義打氣回神。
然而,黨官的一國話語,影響不只及於年輕人。不少老一輩民主派面對步步進逼的中共,也逐漸生出「主權疑惑」。筆者上周參加一個二○四七研討會,與會者來自兩岸四地,各有不同立場,有親共的,也有獨派和反共統派的,其中一位還是跟筆者相熟的老泛民。會議中途、一位台籍講者發言之際,老泛民朋友忽然挨過來在我耳邊不無讚嘆地說:不知為甚麼,台灣人講說話總是有一種主體意識,跟我們不同。我哈哈一笑跟他說:那是因為人家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呀。
會後,筆者更想起林榮基最近說的一句話:「港獨為甚麼不可以談呢?就算實現不了,民主派也可以用來當作與中共談判的籌碼。」跟曾經是北京的政治犯的程翔比,程對獨派是同情地理解但不支持,林則是再行進一步。這是老一輩反共港人中出現「主權疑惑」的又一例證,是「大中華獨」出現的先聲。中共真是功德無量。
主權疑惑 vs國家意志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開宗明義說:「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種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與文化之發展。」與此相符,在所有自由民主國家裏,人民談論、宣傳分離主義,甚至組織政黨鼓動分裂國家,都是合法的。不少這些國家的憲法都包含局部領土和人民和平合法地分裂出去的條件,美國是主要例外。
美國憲法沒有對分裂的合法性作出說明,惟1868年的一宗最高法院官司Texas v. White對這個問題作出了終極裁決:儘管憲法沒有賦予各州單方面退出聯邦的權利,但在「發生革命或在各州同意之下卻可以實現分離」。這當然是很高的門檻;不過,美國卻是國內局部獨立運動最多的國家。2012年奧巴馬連任總統,全國五十州都有共和黨人向聯邦政府提出脫聯要求;去年特朗普當選,民主黨人照辦煮碗,可謂家常便飯到近乎兒戲。
國家意志包含統一,本無可厚非,因為有需要在自由與穩定之間作一取捨;不過,極權國家的統一意志卻特別強烈,人民不僅不可以有分裂的行動,便是連提出分裂要求,甚或只是討論自決,也屬違反刑事法,抓到了,不判死緩也判終身或長期監禁。和自由民主國家比,這是霄壤之別,也是野蠻跟文明的分野。很不幸,這個分野之間的爭持,可能很快就要在香港出現、了斷。
民主黨的投名狀?
持甚麼立場、表現出甚麼態度,老泛民之間可能出現相當大的差異和分化。例如,公民黨認為,言論和行為是應該分清楚的,就算是支持港獨的言論,只要不是蓄意而且有可能引發即時暴力,或者該言論與暴力事件沒有即時及直接的聯繫,都不能入罪;此即所謂言論自由的《約翰內斯堡原則》。民主黨於20035月發表的一份立場書裏,也堅持這個原則。
但是,民主黨的老黨員李華明最近寫了一篇文章,以一些用字習慣為證據(如用「中共」不用「中央政府」、用「主權移交」不用「回歸」),指名道姓指控一些從未承認支持香港獨立的議員是獨派(「很清晰看到他們絕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文章儼如一篇投名狀,無怪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說:還以為是《大公》、《文匯》打手的傑作。
不過,考慮到李的往績,他那樣說一點都不奇怪,令人擔心的反倒是,在多位反共立場堅定的泛民人士如古德明等人批評了李之後,民主黨卻一點表示也沒有,令人憂心李的態度就是民主黨的主流態度。如果是,就很可能反映民主黨關於言論自由的立場因中共對港獨的強硬打壓而倒退了;那麼,倘若特府再來一次廿三條立法,就算只是翻炒不加辣,民主派也沒法子像2003年那樣有足夠社會動員能力去阻擋。
列寧式政黨 vs初選平台
五年來,香港政治生態大變,一些政黨如民主黨卻「巋然不動」,暫時還可以很好地生存下去。筆者認為,那是因為香港所有的政黨,包括民主派的大黨,都是列寧式的政黨:即嚴格地按極少數黨領導人的意識形態辦事、靠自己的資源運作。歷史顯示,這種政黨要改變立場非常緩慢、困難,不是通過黨內鬥爭,就是最終「撞南牆」、損失嚴重痛定思痛,或者是其領導層最後自然死亡、新陳代謝,路線才會改變。
這種列寧式政黨,和一些民主國家裏的平台式政黨(即所謂選舉機器)大相逕庭。後者通常只有幾條鬆散的政治理念指引,包容性十分強,本身不會很偏激激進,因此可以廣泛網羅支持者的資金,吸引很多不同的「運動」進入各級選舉平台比拼(即黨內初選),得勝者贏得動用最大量資源的權利,與其他政黨的初選勝出者作最後爭奪。
例如:美國民主黨是一個稍微傾向左翼的選舉平台,奧巴馬、希拉莉、桑德斯等,就是一個一個不同的左翼「運動」,本身沒很多資源,但各有各的明確政綱,誰能夠打動中間加左翼的群眾,得到最多的支持,就可以代表當下的這個美國民主黨,並得到最大量的資源澆灌。
這種性質的政黨,能夠敏銳地反映群眾當中的變化,說得不好聽就是民粹(可能造就特朗普式的人物上台),好處卻是能夠避免整個黨長期成為一小撮人的意識形態俘虜。這種高度競爭型的政黨,最能鼓勵政治創新。香港的社運需要這種平台,現在也有可能建立起這種平台。
民陣+本土商界
要建立這樣的一種平台式政黨/開放式選舉機器,最好的辦法就是找現成的加以改造、升呢。環顧目下香港社運平台,論經驗、包容性和支持者數目,民陣是首選。資源,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不能逾越的路障;民主派多次嘗試建立初選機制而每次都失敗,就是因為無法積累一大筆資金,供初選機制的勝者動用。
以前的初選平台難以得到足夠資金吸引政黨參與,以後為甚麼就有可能?答案在於「本土資本」的出現。二千年之後,紅色資本步步進逼,不出十多年,已經能夠把本地商界原來的大戶逼到「冇碇企」,必須直面生存威脅。他們會是一個開放式民主選舉平台的潛在支持來源。(左翼朋友也許受不了,但死到臨頭,別無選擇!)
另一方面,不少以本地經營為主、沒有或少有大陸生意的中小企,也多方受到來自大陸的壓力。這些中小企業主,儘管「階級立場」與大多數市民有異,但論政治態度分佈,卻沒理由不跟整體社會上的分佈相若;那就是說,他們當中,應該有六成左右的成員是心儀民主而反對中共干預香港的。他們既可以支持何韻詩取得表演平台,就同樣可以支持民主派建立選舉平台。筆者猜測,曾俊華出選,來自中小企的支援還遠遠未曾用盡。
現有的泛民政黨顯然不會一開始就支持這種初選平台的創立,但如果這個平台能夠匯集足夠的支持者和資源,他們就會願意加入,貢獻一分力量。
自主 vs認命
當然,要建立這樣一個平台,還起碼需要其他兩個條件,其一就是民眾當中要有足夠的「民主脾性」,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一種廣義的包容,或者說是政治上的、積極的「願賭服輸」:自己支持的初選團隊出局了,真正投票的時候,還是負責任地到把票投給自己不支持甚至反對過的初選勝出者,而不是拍拍屁股走人。要做到如此「不含淚投票」,之前就要多有包容、少有敵意,不因政見不同而互視其他民主派初選人為「鬼」。
另一就是需要有一些屬於廣義民主派的政治興業家(political entrepreneur),有足夠的意志、承擔和能力,組成一個多元團隊,擔負起這個平台的建設。這個團隊甚麼派別的人都要有──從淺藍淺黃到自決港獨,要像八仙過海,能各顯神通,卻可以打成一片。
一旦平台建立了,它能負起的功能,就不限於選舉;舉凡一些社會政治經濟民生議題,需要最廣泛動員的,只要能達到共識,都可以由這個平台推動。當然,由於需要廣泛共識,能由這個平台去主導的議題,都不會是很激進的,但激進派也一樣要幫助推動,因為平台是公共財,大家都有責任去支撐。
國家要統一,港人就不能分裂。若以過去十年八年香港政界特別是民主派內部那種狹隘眼光和遺下的牙齒印看,呼喚這種平台和團隊的出現,無異癡人說夢。但筆者認為,2047漸近,紅色壓力有增無已,便有可能出現改變;外來壓力會迫使不同意見派系和脾性的香港人走到一起,建立合作團隊(大台?)。那會是一個奇妙的正、反、合全過程。
如果無法做到這個,那麼港人就只剩下最後一個選項了。那就是好好認命,安安分分做PRC中國人。那也不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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