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8日 星期日

陳惜姿 - 屈辱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18日

什麼是屈辱?

是搬進新公屋,幾年來每天吃喝水喉流出來的水。忽然有人告訴你,這些水含鉛。

大人小孩天天喝這水,有162人血液含鉛量超標;有小孩驗出發展遲緩,原因未明。餵母乳、懷胎十月的媽媽,一直以這水哺育孩子。水經自己身體傳給孩子,但生命之源有毒,自己彷彿成了罪人,不知有多少落在寶寶身上,也不知以後的日子怎樣過。

無妄之災淹來,以後要活在擔憂中,心裏受折磨,直至孩子長大。叫天不應,叫地不聞,有冤無路訴。渺小的個人,不知如何處理大廈內錯綜複雜的喉管,不知如何對付政府裏顢頇臃腫的官僚。

這,才叫屈辱。

公屋的發展商是房委會,監督工程的是房屋署。食水問題,由水務署管。事件的責任,不可能推給承建商、水喉匠。政府官員落區體察民情,被區議員邀請試飲幾口鉛水,那固然是政治秀,亦是官員和居民共同面對問題的表現,何來屈辱?

官員喝兩口水就是受屈辱,有失個人和政府的尊嚴。居民幾年來天天喝這水,又是什麼?平民百姓有沒有尊嚴?

「好打得」的林鄭月娥女士面皮這麼薄,覺得兩位官員受屈辱,整個政府也蒙羞。於是發出內部指示,嚴禁官員在公開場合,再次在壓力下受辱,還要在立法會上,把這內部指示公告天下,官威迫人。

經過此事後,對林鄭女士不得不有了新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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