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 星期一

滕彪 - 株連未成年人 中共下流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0月26日

未成年人也未能逃脫中共政治株連的魔掌。郭飛雄、陳光誠、高智晟的未成年孩子都曾受到不讓入學或者在監控下上學等騷擾。安徽的政治犯張林1989年之後五次入獄,至今仍在獄中。而最近一次入獄,直接原因竟是為女兒爭取教育權利。10歲的張安妮2013年2月27日下午放學時被四個不明身份的強壯男子從小學帶走,在合肥市琥珀山莊公安派出所單獨關押3小時,其間遭警方不人道對待,其後不准她回該學校上課。這引發了眾多維權人士前往關注的「小安妮事件」。

位於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2015年10月發佈報告《維權律師的子女究竟遭遇了甚麼?》,列舉了一些維權律師的孩子受株連的事件。報告總結說:「就施害手段而言,在人身自由方面,包括綁架、強迫失蹤、拘禁、毆打、禁止入學、單獨訊問、貼身監控(如押送上學)、禁止與外界通訊、騷擾(如重複傳喚)、禁止出境等。在心理和精神打擊方面,則包括辱罵、恐嚇、威脅、污名化其父母、孤立、當眾羞辱、被迫目睹父母被毆打或被警方帶走等。」高智晟、李春富、江天勇、余文生等律師的未成年孩子都親眼目睹父親被毆打、被辱罵。

骨肉分離 剝奪自由

著名人權律師王宇之子──年僅16歲的包卓軒,在父親陪同下準備前往澳洲留學時,在北京首都機場被綁架,其護照被沒收、電話被搶走。包卓軒被強行帶到天津後,數次遭到國保的暴力毆打。10月初,包卓軒因無法忍受當局持續的監控、恐嚇及騷擾,在另外兩名維權人士的協助下試圖離開中國,被中國當局從緬甸帶回內蒙嚴密禁控。鋒銳律師事務所另外兩名律師的孩子出國留學的計劃同樣被破壞:于合金律師的兒子、劉曉原律師的兒子都被拒絕給予護照。目前仍處被失蹤的人權律師李和平,其15歲的兒子、5歲的女兒被禁止離境。

我個人也有類似遭遇。2014年哈佛大學法學院邀請我做訪問學者,我準備全家一同前往。但臨出發前,太太和女兒從深圳前往香港時被阻攔,無法出境,後來從天津試圖離境,再次在機場被阻。問原因,回答是:「你們自己清楚。」數次交涉無果,家人團聚看起來遙遙無期。無奈之下,只能選擇冒險偷渡。這事敍述起來很簡單,但8個月的骨肉分離、毫無預期的等待、被剝奪自由的羞辱、偷渡的驚險以及給孩子造成的傷害,非親歷者難以體會其中的痛楚。

中國拿政治犯、良心犯的親人甚至拿未成年人家屬做人質進行要脅,實在下流。它的喉舌們反誣海外勢力拿未成年人家屬做政治籌碼,豈非無恥之尤?

野蠻極權體制標誌

一般來說,在專制體制下選擇成為民主人士或人權捍衞者,應該清楚從事這一事業的風險,並且對此有所準備。和其他多數維權者一樣,我經歷了被吊銷律師證、被停課、被開除、被軟禁、被綁架、被酷刑和被關押,每次越挫越勇,即使連續兩個多月遭受肉體和精神酷刑,也未崩潰。但當國保拿我的兩個年幼的女兒來威脅我的時候,我就面臨極大壓力,被迫寫下悔過書、保證書之類。

在我的經驗裏,爭取自由的公民們最難以平衡的,就是社會責任和家庭責任的衝突了。很多妥協、屈服、沉默,甚至放棄,是在害怕父母、孩子等家人遭到迫害或者已經遭到迫害之後而不得已做出的選擇。中共特務們也自然清楚這一點。當喝茶、軟禁、勞教、關押和酷刑都無法讓我們屈服、無法讓我們停止抗爭的時候,為了達到最大的威懾目的,將種種痛苦施加到我們的親人身上,就成為他們常常採用、熟練運用的手段。至於法律、程序、人性、尊嚴,統統都不在他們考慮之列。這種政治株連,也是中國至今仍未脫離野蠻的極權體制的標誌之一。

(中共的政治株連 下篇)上篇連結

滕彪
中國維權律師

1 則留言:

  1. 儒家(見人亦見己)的以和為貴,在中共(見人不見己)獸性的管治下,實在成了牛o趙的牡丹。

    這是典型的「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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