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5日 星期三

吳靄儀 - 白皮書是背棄《聯合聲明》承諾的宣言

2014年6月25日

【明報專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白皮書,已在香港引起了巨大迴響,廣大市民直覺這次不得不發聲,原因是這份白皮書的目標只有一個,就是對香港及全世界公布,《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承諾已不能作準,今後中國對港實施的政策,會按照白皮書施行。白皮書的核心信息,就是中央會全面介入香港的管治。「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要作如下理解:

(一)「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這是赤裸裸的霸權。 事實上與法理上,中國政府透過《基本法》落實《中英聯合聲明》,作為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的基本方針,已經作出了的授權不能隨時更改,更不能任意解釋。當年在中英談判期間,中方雖然否決有港人參與的「三腳櫈」,但《基本法》實質上是中央與港人的約法三章。若照白皮書那樣詮釋,就等於中央無視《基本法》條文已作出的授權,愛放就放,愛收就收,任意而為,必要時以「解釋」為名,達到改變《基本法》的實際效果。這個做法,等同毁諾背信,推倒前約。

(二)白皮書同時也有針對性,主要對象是法官享有的司法獨立:「『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標準的……必須由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 包括……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等在內的治港者,肩負正確理解和貫徹執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擔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職責。」

即是要求法官必須從「愛國」的角度履行司法職能,要政治理解法律,只言效忠,剔走司法誓辭之中,「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的文字與精神。 這個做法,等同摧毁香港一直享有的法治,代之以內地法庭受黨指揮的制度。

的確,司法獨立之下,法庭只按法理原則解釋及實施《基本法》條文,是以《基本法》授權多少,由法庭裁斷,這與中央隨時收放,任意行使權力勢不兩立,白皮書是正式抓破顏面。

中央無權要求港人「人心回歸」

這一次,「魔鬼」不在細節中,而是顯示於整個佈局、部署、取向、行文。 整部《基本法》各個範疇一一觸及,重新詮釋如何每項自治權力,在實施之際,皆有中央角色,中央無處不在,特區亦步亦趨。 如果《基本法》沒變,何須重新全面解讀?

發表白皮書,藉口是「人心並未回歸」、「頭腦並末回歸」,即是說,白皮書有必要,是因為要令香港人思想及心態認同中央政權。 一個政府能否贏得民心視乎該個政府的表現,但中央政府無權對香港人作「人心回歸」的要求 當年香港人決定是否接受《中英聯合聲明》,並沒有這個條件。香港居民之中並非全屬中國公民,他們接受的條件,是要受《基本法》約束,不是要在思想及心理上認同中央政權。《基本法》只規限在外國有居留權者不得參與若干公職,但沒有要求任何人「愛國」。剛相反,《基本法》保障香港原有的多元化國際社會,及原有生活方式包括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與信仰自由,這是香港居民接受《中英聯合聲明》的重要基礎。

白皮書不但涉及兩制、一國,更涉及國際社會,在這個關鍵時刻,香港人與國際輿論,不能保持緘默,特別是作為簽署國的英國,沉默就是違反了維護條約必須遵守的國際責任。法律界6.27發起沉默遊行,維護司法獨立是主題,這是自1997年來的第三次,更全面地遍及全港市民的是7.1遊行,香港人現在就要站出來,不然就會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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