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 星期四

明報社評 - 不容失去免於恐懼的自由

2014年2月27日

【明報專訊】《明報》今天的報頭以黑色刊印,因為昨天是香港新聞界最黑暗的一天,《明報》前任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遭兇徒襲擊,身中6刀,經醫生搶救後,傷勢仍然危殆。兇徒在光天化日之下鬧市之中施襲,手法冷血,公然挑戰法治社會,我們強烈譴責這種行徑。這宗兇案事前並無任何徵兆,以劉進圖的工作崗位和性質,難免使人往新聞的方向聯想;特首梁振英與一衆高官譴責暴力,警方正在全力調查,顯示當局高度關注此事,期望警方盡早緝拿兇徒歸案,讓襲擊真相大白,避免出現更多無謂揣測。

劉進圖遇襲被斬
兇徒挑戰法治社會

這宗兇案,有4點值得注意。(1)兇案前無任何迹象,劉進圖並無向同事或家人透露過因為工作受到威嚇,《明報》也未接過外間對報道和其他內容有什麼不滿;(2)從兇徒的作案手法,他們顯然跟蹤監視過劉進圖的日常生活,然後擇時擇地行兇;(3)兇徒選擇在光天化日、衆目睽睽下動手,視法治如無物,有恃無恐之情狀,使人震驚;(4)從劉進圖的傷勢看來,兇徒集中斬他的雙腿,手法顯得有意識而殘忍。

從上述4點看來,劉進圖早成為一些人要對付的目標,但是兇徒在暗處、他在明處,根本無從防範;所以,這宗兇案,雖然尚未知道緣由底蘊,但是事態使人震慄之處,在於:若一個人成為斬殺目標,會在自己、家人完全不可知的情况下遇襲;劉進圖做新聞工作,遇襲原因未知,但是此事對其他新聞工作者的心理,肯定構成影響,以劉進圖的身分和遇襲的事實,其他新聞工作者因而產生恐懼感,是很正常的事。

香港是法治社會,絕對不能容忍罔顧法紀的行為,對付劉進圖的人,處心積慮,部署周密,公然挑戰法治,案發之後,梁振英與一衆高層官員高調表態,譴責暴力,要求警方全力緝兇,把兇徒繩之於法。特區高層表態,警方把案件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調查,反映當局對這宗兇案極其重視,以官員的權位和警方的職責,此乃應有之義。不過,按過去涉及傳媒的案件,不少仍在懸案階段,今次能否破案,對警方而言是一大考驗。

這些年來,涉及傳媒的襲擊等案件,例如1996年雜誌社社長梁天偉被斬至左手將斷,需做接駁手術;1998年電台時事節目主持人鄭經翰被兇徒狂斬手腳;近年多名傳媒機構負責人遇襲;有傳媒機構屢遭刑事毀壞,包括2005年《明報》編輯部接獲炸彈郵包及恐嚇信的案件等,都未破案。以《明報》的炸彈案為例,當年政府高層也是高調表態關注,時任特首曾蔭權親自到《明報》,給編輯部等報社員工打氣,並承諾警方全力緝兇,但是現今此案已經成為懸案,究竟當年是什麼人要對付《明報》,至今仍不知道。

本港傳媒遇襲
很多仍屬懸案

長期以來,當局以香港是世界上最安全城市之一,引以為傲,事實上,以本港的犯罪率,相對於倫敦、紐約等大城市,都較低,破案率處於高水平,因此香港的安全城市美譽,乃實至名歸。不過,本港過去發生涉及傳媒遇襲的罪案和破案率,若有所謂「新聞安全城市」,香港在這方面有落差,起碼新聞工作者未感受得到。我們重提包括《明報》炸彈案,並非旨在翻舊帳,而是提醒警方,這類案件隱蔽性甚高,需要更仔細排查,才有可能找到蛛絲馬迹,才有機會循線索破案。正如過往一樣,今次劉進圖遇襲,《明報》將竭盡所能,包括懸紅100萬元,鼓勵知情者向警方提供消息,協助警方緝拿兇徒,把兇徒及相關人等繩之於法。

梁振英與高層官員相繼高調譴責暴力,責成警方盡早緝拿兇徒歸案,顯示本港絕對不會容忍任何暴力行為的決心,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穩定人心的作用。不過,連同劉進圖這宗襲擊案,近期部分傳媒機構和個別傳媒人士發生的事,對新聞工作者已經起到一種無以名狀的感受,就是免於恐懼的自由漸行漸遠,不知道工作上什麼時候會在政治、經濟(廣告)等方面,被認為有問題而遭受處理。就此,新聞工作者履行職責,堅持如實報道,固然是維持新聞自由核心價值所必需,而新聞界處此風雨飄搖之際,若政府在政策措施給予新聞工作更多空間,藉此宣示政府帶頭重視新聞工作,這種無形支持,對消弭新聞工作者的恐懼感,可以起到積極作用。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2 則留言:

  1. [手法顯得有意識而殘忍]

    blog主不是挺共, 就無謂放這種跟足領導發言嘅黨報社論啦

    回覆刪除
  2. 樓上膠兄,所言對是,只要可支持自己立論,就要比共產黨更狠,不准不同意見的人發言,這是言論自由的真諦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