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

向梁家榮先生致敬 須追究亞視高層責任


Vic:雖然對亞視新聞無甚好感,但直覺相信梁家榮先生是信得過的新聞工作者。亞洲新聞部以接近三分半鐘去報道梁先生去職消息,內容充分顯示對梁的支持,並隱含對公司高層插手新聞運作,強行要求播出江澤民死訊的強烈不滿。

明報報道說:在7月7日新華社否認江澤民死訊後,亞視即撤回報道及道歉,亞視大股東王征當時向記者說「自己是看新聞才得知有關報道」,引起新聞部同事強烈不滿,公司董事更接獲亞視員工匿名投訴,直指王征干預新聞部工作。王征昨關掉電話,並無回覆本報查詢。

亞視雖然收視低,但好說也是香港僅有的兩家免費電視台之一;電視新聞在香港仍有它非凡的影響力,香港電視新聞不能敗在那些不尊重新聞專業、不知所謂的流氓富商與無恥高層手上。當局責無旁貸,有必要追究事件。

梁家榮先生對亞視新聞部同事說:「希望大家謹守新聞工作者的原則去做新聞,一定要記住,我們服務的是社會大眾,我們係有社會責任。新聞原則、新聞操守守不住,就冇資格做新聞。」

這段句令人感慨萬千。中國從共產黨以降,香港從曾特首開始,權貴只懂公器私用,親疏有別,以權謀私,渾忘「我們服務的是社會大眾」。現今謹守專業操守的人,多數受盡各種壓迫,受政府強權壓迫(例如正常採訪都被警察粗暴干涉),受唯權是尚、唯利是圖的管理層壓迫(例如被要求利用新聞做置入行銷),苦不堪言。

香港的新聞專業,如果連拒絕播出未經證實的新聞也辦不到,新聞工作者還有何顏面面對公眾?如此摧毀新聞的公信力,對誰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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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峯 - 強行插播假消息必須追究
香港蘋果日報 蘋論 2011年9月6日

亞洲電視新聞部兩位高層─梁家榮先生、譚衛兒小姐昨天先後宣佈辭職,以示為較早前誤報江澤民逝世消息負責。這兩位資深新聞從業員辭職的消息並不讓人意外,自從七月六日亞視誤報死訊後已不時有消息指兩人已向公司請辭,只是一直未有確實行動而已。真正讓人意外的是梁家榮先生辭職的原因及過程。

根據梁家榮先生對亞視新聞部員工的電話談話,他是因為盡全力也無法阻止七月六日亞視播出前任國家主席江澤民「病逝」的新聞報道而引咎辭職的,並且早在新聞「出街」第二天已向管理層遞上辭職信,只是管理層一直沒有處理,一直沒有挽留。到本月一日亞視才跟梁先生落實離職安排。梁家榮表示,沒有即時離職是不希望對新聞部造成震盪;他又說:「新聞操守守唔住就冇資格做新聞」。

新聞機構高層主管因報道失實、消息出錯或操守問題引咎辭職不算罕有,這也是尊重專業操守的新聞工作者應有的態度,過往本地、海外傳媒都有類似的例子。然而,今次梁家榮先生請辭卻極不尋常,卻跟過往的例子有分別。以往新聞機構主管大多因為判斷失誤又或是為了搶先、搶快而令新聞失實,最終引咎辭職。今次的個案卻不一樣,梁先生是在「大石責死蟹」、是在無力阻擋下被迫播出虛假新聞的。換言之,新聞專業判斷被公司最高層硬生生扭曲了,新聞工作者的專業操守被赤裸裸的強權踐踏了,新聞部根本沒有反抗的餘地。

我們認為,亞視最高層這樣的做法不但嚴重損害新聞自由,不但削弱了新聞報道的獨立性及公信力,更跟監管廣播機構的法例及守則不相符。特區政府、廣管局及立法會有必要深入調查事件,追究責任,以防止日後再出現管理層把假新聞、假消息硬塞給新聞部、新聞工作者的可怕情況。

應該看到,新聞報道最重視的是事實。此所以任何新聞機構都要求記者從不同渠道核實消息,並有不同的人層層把關,盡可能減低出錯、出現假消息的機會。但按梁先生的說法,亞視最高層根本視新聞專業守則、規範如無物,視資深新聞工作者的反對意見如垃圾;他們只管運用手上的生殺大權強行播出來歷不明、未經查證甚至是查無實據的消息。雖然還不知道強行播出假消息背後的動機,但這種以行政權力凌駕新聞專業操守及公眾利益的做法是令人不齒的,也是不可以接受的。假若其他廣播機構、其他新聞傳媒的老闆或最高管理層動輒以個人喜好、權力凌駕新聞專業操守,罔顧事實,那假消息將會充斥市面,市民將會無所適從,甚至因此而出現恐慌,危害社會安定。

另一方面,亞視是持牌廣播機構,使用的大氣電波是公眾資產,必須受到廣播條例及守則規管,不能違背。根據廣管局節目守則第九章,持牌人必須盡一切合理努力,確保新聞、時事節目、財經節目、個人意見節目、紀錄片……的真實資料準確無誤。可是,今次亞視最高層不僅沒有按守則要求確保新聞資料準確,反而強行干擾新聞部運作,把新聞工作者認為不實及未能查證的消息發放。這明顯已違反廣管局的節目守則,廣管局及特區政府實在有必要全力追究事件,揪出強行插播假消息的幕後黑手,並對亞視作出懲處。只有這樣,才能杜絕傳媒被迫報道假消息的事件,才能避免新聞專業規範再被蹂躪。


明報社評 - 亞視管理層干預新聞專業 廣管局須確保符守則要求

2011年9月6日

【明報專訊】亞視新聞及公共事務高級副總裁梁家榮請辭,從亞視新聞報道他的簡單交代,顯示梁家榮辭職與7月初亞視錯誤報道前任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死訊有關,另外,近期亞視擬就廣告節目片段安排在新聞部節目播出,新聞部與管理層就此有根本分歧。這兩件事,顯示亞視管理層涉嫌干預新聞部獨立專業運作,事態是否有違電視節目守則對新聞節目要求準確、避免利益衝突等,廣管局要調查釐清,一則確保亞視符合守則,另外確保免費電視台不會侵損新聞專業,使公共大氣電波得到正確有效使用。

「江澤民死訊」錯在外行干預新聞專業?
廣管局應介入調查

今年7月6日,亞視新聞誤報江澤民死訊,其後新華社發放英文電訊稿,指為「純屬謠言」,中聯辦有關部門負責人則對「這種嚴重違反新聞職業操守的行為表示極大憤慨」。按新聞專業要求,亞視處理江澤民死訊,與專業要求相去甚遠,以亞視不乏資歷完備、經驗豐富的新聞專業人員,處理如此草率,傳媒業界都認為難以理解和不可思議。翌日,在社會和業界多所質疑之際,亞視大股東王征說「自己也是看亞視新聞才知道有關消息」,然後亞視發表聲明,表示撤回有關報道,事件暫告一段落。

梁家榮透過電話向亞視新聞部表示,早前無法阻止播出江澤民死訊,他要為事件負全責,並透露事件兩日後,他已向亞視管理層提出辭職,沒有即時離任,是不希望對新聞部造成震盪。梁家榮在電話表示「新聞操守守不住,就沒有資格做新聞」。從梁家榮這番話,可以確定江澤民死訊,並非亞視新聞部人員採訪所得,否則梁家榮以亞視新聞最高負責人的職權,若記者採訪得之,只要他認為尚待查證,就可以決定不出街,現在他說「無法阻止播出」,說明阻力並非來自新聞部,而是其他人等,至於亞視內部,什麼人連新聞部負責人也「頂不住」,是誤報死訊的關鍵。

江澤民死訊若來自亞視極高層,新聞部對於江澤民健康狀况的掌握,可能有限,對於極高層「來料」,新聞部中人未能絕然否定,或許是造成誤報的原因之一,然而,從梁家榮所表述,可以確定亞視新聞部對這宗「新聞」,未能決定出街與否。電視節目守則第9章有「持牌人應確保新聞的報道準確而且恰當地持平」的原則,從梁家榮所披露,江澤民死訊,涉及新聞部與其他(高層)人等的爭論,而最終未能確保新聞報道準確,不符合有關原則要求,單就這一點,廣管局就應該介入調查,以釐清亞視內部是否出現干預新聞專業的情况。

關於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截至8月初,廣管局共收41宗投訴,已宣布就事件展開調查,調查對象包括亞視大股東王征,以了解王征在亞視管理層所擔任的角色。就誤報江澤民死訊,觸發廣管局對亞視展開調查,恰當而有必要,按最新情况,廣管局還可能要關注亞視一度有人安排以新聞節目賺錢,引起管理層與新聞部爭議的事。

新聞節目置入廣告
管理層新聞部根本分歧

事緣亞視有一個財經節目《走進上市公司》,由上市公司贊助播出,性質猶如廣告節目,早前有人打算把這個節目部分內容剪輯為精華,在新聞部的《理財博客》節目播出,此事引起新聞部副總裁譚衛兒(昨日亦已提出辭職)關注,她認為不應把有廣告成分的節目內容在新聞節目播放,認為這個做法甚至可能觸犯廣播條例,於是把該部分節目抽起。其後在一次員工大會上,梁家榮和譚衛兒向管理層提出有關問題,要求新聞與廣告劃清界線,「新聞歸新聞,廣告歸廣告」,據知,管理層在大會上反駁,雙方討論火藥味甚濃。

事實上,新聞節目與廣告擺在一起,是否犯例,並非杞人憂天。根據電視節目守則,對於節目主持人可能存在利益衝突,有原則性要求,例如持牌人須運用編輯判斷力,決定(1)有關節目主持人應否避免參與討論可能有利益衝突的事宜;或(2)在節目材料播出時,應否向觀衆披露存在的相關商業協議。不知道亞視當初在新聞節目置入廣告節目精華的形式如何,不過,其間存在「利益」,卻是肯定的,箇中構成怎樣的「衝突」,無從判斷,但是這種新聞、廣告混淆不分的情况,就新聞專業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對新聞本質構成極大衝擊。

亞視「新聞節目置入廣告」,未知日後如何發展,就算經過激烈討論後,亞視管理層對此收回成命,事態已經結束,但是此事反映繼江澤民死訊之後,亞視新聞部的獨立地位再次受到衝擊。事態一而再地發生,可能涉及各種原因,不過,從兩件事的情况,明顯地顯示此乃外行領導內行的結果。對於新聞部,亞視管理層可能有人認為靠長官意志就可以領導,但是事態結果說明行不通,因為偏離了專業,就會犯錯誤,要付出聲譽毁於一旦的代價。

亞視所佔用大氣電波,是公共資產,公眾有權要求公共資產得到正確和最有效使用,所以廣管局應該發揮監管職能,調查亞視管理層有否干預新聞專業,若有,則要依法制止,釐清亞視管理層與新聞部的權責,確保新聞部是由專業主導獨立地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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