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李怡 - 下任特首人選的民主謬談

香港蘋果日報 蘋論 2011年1月19日

上周末,下任特首熱門人選唐英年司長在一個演講中說,「妥協是民主的產物」。另一特首熱門梁振英響應這講法,說「民主是妥協的藝術」。這兩位特首人選對「民主」無知的言論,不僅嚇死人,而且笑死人。以他二人的見識,擔任特首,都會成為香港人的笑柄。

一向以來,筆者只知道「政治是妥協的藝術」,卻從未聽聞「民主是妥協的藝術」。民主不但不是妥協的藝術,而且恰恰相反,是「不妥協的藝術」。因為民主最基本的形式就是普及平等的選舉,是所謂「數人頭」。在社會分歧無法妥協解決的時候,直接民主就是訴諸全民公投,用這種「不妥協」但又是文明非暴力的「藝術」去解決分歧。在憲法體制下,定期舉行選舉,則是間接民主,由人民以定期契約的方式,授權予當政者行使一定期限的權力。

政治是妥協的藝術,產生民主政治之後,在各方人格獨立、權利平等、精神自由的情況下,進行政治利益的交換,這就是民主體制下,政治的妥協藝術。妥協的是政治,而不是民主本身。

專權政治也會自稱民主,那是協商的民主,是不用投票或只具投票形式的假民主,是黑箱作業進行利益交換的「民主」,這樣的民主可稱為「妥協的產物」,或稱為「妥協的藝術」。兩位未來特首熱門候選人也許並非不知民主為何物,而是對中央的心領神會,要在香港推行這種妥協的「民主」。

唐司長的講話引來社會一片撻伐之聲, 80後青年認為唐司長代表既得利益的 50後,向 80後發動世代戰爭。昨天「論壇」版有文章指摘政府施政上對年輕世代的利益損害,葉劉淑儀議員昨天也指政府對年輕人學業、就業、置業這「三業」問題毫不顧惜。但筆者認為,唐司長通篇講話的要害不在於忽視 80後的利益,而在於以許多人都會認可的含糊的觀念去包裝並混淆了香港的現實。「妥協是民主的產物」是其中之一。唐還提到講權利也要講責任,要有包容而不要搞思想壟斷,不要把複雜問題簡單化,任何事情只要涉及政府商界就必然得出官商勾結的結論,以及暴力衝擊的抗爭手法不可取。就觀念上,這些意見都會有人認同,只是若聯繫香港現實,就會令人覺得 80後的社運與他告誡的對不上號,相反他的矛頭似乎更適合指向政府的體制和施政。

重視權利,必須承擔責任。在香港這本來不是問題。問題是權利必須是平等的。民主法治社會基本上保障了人人的機會平等,也就是權利平等,於是多數人願意承擔因應權利的責任。回歸後出現了政治權利不平等的現象,功能組別議員中有 14個自動當選,他們中每一個人是否負起代表 1/60市民的責任呢?由納稅人供養的高官,例如不知道在幹甚麼的副局政助,他們承擔的是甚麼責任呢?市民對政府監督,包括傳媒和遊行示威的意見表達,既是市民的言論自由的權利,也是我們監督政府的責任。 80後青年不論進行苦行或帶點肢體衝擊的行動,本身也有被逮捕的風險,要付出代價,也等於承擔責任。市民們看到只顧權利而不承擔應有責任的恰恰是特府官員。

包容和不要搞思想壟斷,我們都贊成。但這應該是指在憲制保障下政府對市民反對意見的包容,而不存在市民對政府施政的包容。我們對政府的批評不論怎樣嚴苛,都要形成極大聲浪才能促成施政的改變,而政府無論是否包容反對意見,想做的事都可以照做。因此唐司長這個要「包容」的勸喻,也是指錯了對象。

至於官商勾結、利益輸送的問題,也從來不是簡單的填充題,而是都有具體內容的。如果政府不存在這些問題,那麼提出批評的人士也就只是無的放矢,不足為患。唐司長說這種批評是把複雜問題簡單化,他也許是把簡單問題複雜化了。

香港年輕人包括苦行在內的過於斯文的示威,跟美國個別人的槍擊事件,如何可以等量齊觀?唐司長的比喻和聯想未免太誇張了。它使人想到,這也許是大陸官員面對異見人士抗爭的思維上了身。

如果唐、梁是下任特首,我們看到的香港三任特首,就有一蟹不如一蟹、每下愈況之勢,這當然同中央對香港內部事務插手越來越多有關。香港市民也知機,故示威的對象也漸漸指向西環了。

這是一國兩制衰亡的兆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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