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6日 星期日

馬國明 - 516投票﹕踢走功能組別

2010年5月16日

【明報專訊】今天五月十六日是變相公投,踢走功能組別的大日子,在建制派杯葛和打壓,政府冷淡對待,曾蔭權和一眾高官更以各種藉口不投票,個別泛民團體態度曖昧等因素影響下,投票率或許不會理想。但五位辭職後再參加補選的前立法會議員和個別參與競選人士的口號只是簡單一句「踢走功能組別」,把香港民主發展的障礙聚焦在功能團體選舉這種源自殖民統治的選舉安排,可以說為功能團體選舉「照肺」。

功能團體選舉的弊端其實毋須累贅,大部分功能組別選舉的投票方式是採取團體投票,亦即老闆話事;這些組別的議員取得老闆們的信任後便會在全無對手下自動當選。鄉議局這個組別雖然由個人投票,但登記選民卻只有155名。一些組別的構成既古怪又隨意,個別功能組別議員在議會裏的懶散表現,早已街知巷聞、遠近馳名;既有三點不露的議員,又有從未向政府提問的。恰巧在舉行變相公投之前,功能組別的飲食界議員發表了最低工資應訂定為二十元或更少的言論。這種罔顧低薪工人利益的言論清楚說明功能組別僅僅代表該業界老闆們的狹隘利益,完全是一種維護特權的制度。功能組別的存在根本連自圓其說或姑且一聽的理據也無法提出來。正是在這種被趕入窮巷的情况下才會出現梁燕城博士這位在基督教界算得上是個人物的「偉論」,畢業於中文大學哲學系的梁博士異想天開地以近代自由主義政治學家羅爾斯(John Rawls)舉世聞名的著作《正義論》來替功能組別開脫。

借《正義論》為功能組別特權護航

《正義論》不是一部容易讀的書,或許梁博士誤以為他因而可以順手牽羊般拿來唬住對政治哲學一無所知的讀者。但梁博士這種「出位」的做法按照常理應是寫政論的上乘材料,但出奇的是連一些經常在報章上發表言論的政治學者和社會學者仍是按兵不動,未有發表任何以正視聽的言論。

這種奇怪的現象留待下文討論,首先要解決羅爾斯的見解是否可以成為梁燕城反對廢除功能組別的理據。羅爾斯是自由主義的政治學家,《正義論》的論證方式依足霍布士(Thomas Hobbes)和洛克(John Locke)等古典自由主義政治學家的論證方式。這種論證方式的主旨是為了探討什麼社會體制才是理性的人應接受的,自由主義的政治哲學和社會主義的政治哲學的最大分別是後者追求一種理想宏大的目標,如一個不再有階級分野的公平社會(classless society)或一個不再有鎮壓人民國家機器的社會。相比之下,自由主義的主張十分卑微,所有自由主義的政治學家的出發點都不過是人是理性的。自由主義所說的理性跟香港報章上經常見到的那句「和平理性非暴力」所說的理性不盡相同,自由主義政治學家說的理性是指每個人都能清楚判斷自己的利益所在,毋須他人或任何權威人士指指點點。


認定人是理性之後,霍布士和洛克二人繼而設想一種還未有形成任何社會組織和社會體制的「自然狀態」(State of Nature),然後論證在這種「自然狀態」底下,一個理性的人會認同什麼社會制度。霍布士、洛克以至羅爾斯等自由主義政治學家都是試圖論證什麼社會制度才算得是合理的制度,是懂得判斷自己利益的人認為符合自己最大利益的。 


不過霍布士和洛克等古典自由主義政治哲學家的論證被後人批評為站不住腳,因為二人所假設的「自然狀態」裏其實已布滿某種社會體制的痕迹,並非什麼「自然狀態」。針對這方面的批評,羅爾斯繼承前人的論證方式之餘卻別出心裁,另闢途徑。他不再設想某種「自然狀態」,改而設想一種「初始狀况」(original position),在這種「初始狀况」底下,任何人都有如帶着一塊「無知的面紗」(veil of ignorance),對自己在社會裏的處境一無所知。羅爾斯設想身處這種「初始狀况」的人一起制訂社會體制時,這些理性的人會認為什麼社會制度才符合自己最大的利益。羅爾斯認為理性的人處身於他設想的「初始狀况」時,由於對自己的具體處境一無所知,必定會以策安全(play safe),萬一自己處於社會裏的低下階層,而不是上層,必定會認定社會福利這種制度才符合自己最大利益。 


羅爾斯的《正義論》發表於1971年,甘迺廸遇刺後繼任為美國第三十六任總統的詹森(L.B. Johnson)卸任不久。詹森出任總統時推行多項社會福利政策,是美國歷史上其中一位開明進步(progressive)的總統。羅爾斯的《正義論》發表時普遍被認為是替詹森政策提供理論基礎,想不到在香港踢走功能組別的變相公投前夕,卻被梁燕城順手拈來為功能組別的特權護航。

香港「核心價值」倡議者沒有表態

香港那些高呼「和平理性非暴力」或「核心價值」的有識之士按理應立即發表文章,指出梁燕城的謬誤。從理論基礎的層次而言,香港的「核心價值」接近自由主義的主張,羅爾斯的《正義論》是自由主義最新和最開明進步的版本。自由主義其實是一套十分奇怪的政治哲學,自由主義的政治學者除了認為人是理性和採取一套相同的論證方式外,彼此的見解其實南轅北轍。霍布士的主張最宜於替中國大陸的獨裁統治護航;要替功能組別說項,可以借用洛克的理論,但像梁燕城那樣企圖以羅爾斯的《正義論》來為功能組別的特權開脫卻是天大的笑話,不過這是笑完之後令人流出眼淚的笑話。


梁燕城的謬論發表至今已兩個多星期,香港「核心價值」的一班倡議者卻仍毫無反應。如果以呂大樂在反高鐵運動包圍立法會、鄭汝樺和保皇黨議員胆怯偷偷出走坐地鐵不久,便急不及待發表〈衝擊立法會超出和平抗爭範圍〉的文章為基準,香港「核心價值」的一班倡議者對梁燕城的謬論和歪理卻仍視若無睹、無動於中,似乎完全不當一回事。

這一現象不但奇怪,更令人擔憂。在理論層次上,香港「核心價值」接近自由主義的主張,嶺大教授羅永生認為香港奉行的不過是「虛擬自由主義」,但稱之為「虛浮自由主義」或許更貼切。標榜自由、理性之餘卻其實對相關的理念無甚認識,頂多只是一知半解而已。梁燕城的謬論和歪理其實是香港的病徵,只有在香港才可以有人面也不紅便把一部嚴肅和不易讀的經典著作扭曲,把贊同社會福利,重新分配財富的主張說成是維護特權的理據。
資料匣:

自由主義信奉自由和平等,是啟蒙時期推翻早期如世襲、國教神權及君主專制等管治理念的一股重要力量。流派甚多,視乎對有關原則的演繹與詮釋,大部分自由主義信徒都支持憲法、自由民主、自由平等的選舉、自由貿易、政教分離和市場經濟。古典自由主義是其中一個主要學派,盛行於十八世紀,社會自由主義則流行於二十世紀。洛克(John Locke)公認是最早開創自由主義為一哲學傳統的學者,他引用自然權利和社會契約的概念,辯稱應以法治取代專制政體。

美國獨立和法國大革命都是自由主義影響下推翻暴政的結果,亞洲則起步很遲。踏入二十世紀西方自由民主經歷兩次世界大戰,戰勝法西斯及共產主義不倒至今,保守主義及原教旨主義是最大敵對陣型。
----------------

梁燕城 - 從羅爾斯正義論看功能組別 信報 2010年4月26日

香港政改方案出台,可惜對功能組別問題未提方向。本人支持香港民主化,但反對廢除功能組別,因為這是保護少數群體,維持正義原則的體制,然而功能組別須擺脫小圈子,經由普選去選出代表組別的議員。

當代哲學家羅爾斯(Rawls)在 其名著《正義論》批判功利主義,指出公正的社會,不是只為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卻是要兼顧少數群體的要求,正義的民主體制不能為了多數而犧牲少數的權利。

羅爾斯認為,正義的原則須假設人人平等的「原初狀態」(original position),正義建立要在「無知之臉紗」(veil of ignorance)背後,對一個人的背景、權力、社會地位、知識能力等必須無知,所有人要一律公平對待。

正義的第一原則是任何人公平地擁有與人人一致的基本自由。正義的第二原則,在社會與經濟資源分配上,一須人人有公平的機會爭取應得的位置,二是使社會佔少數的弱勢群體得到優先幫助。

正義論保障每一個個人,由之引申,亦要保障由少數個人組成的群體,正義的體制須讓每一少數群體有平等的權利和表達的機會,不論其背景與地位如何,均應在政制中有發言權。
若用羅爾斯的「正義論」看香港政改問題,依據「無知之臉紗」及第一原則,維持功能團體在議會是符合正義的,因為民主體制必須保障少數群體的權利,不論其屬什麼背景。一個地產巨富群體及一群低薪勞工是有同等地位和權利,社會中不同少數群體均須在議會有代表權。

香港政制設立功能組別存在,其原意是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保護社會有特殊和重大貢獻的少數精英,不會被多數人的意志壓抑其權益,這是按正義的原則。但過去卻忽略了另一少數群體,就是貧困的階層,因此其正義原則未完成。故香港政改須考慮羅爾斯所提的正義第二原則,貧困的弱勢群體應有平等機會,且應優先得到幫助,故此功能組別須增加弱勢者的組別。

作為民主的平衡原則,重視佔少數而影響大的精英是合理的,但必須同等重視弱勢群 體,讓其在議會有代表,才能達致真正的平衡與正義。故此,英國的政制既保留君主,議會又分上、下議院,兩院制成功平衡和保護了精英與平民兩大階層,使英國政治十分穩定,沒有流血衝突。

如今有些政治勢力推動廢除功能組別,等如廢除現代大部分民主國家所實行的兩院制,只有單一眾議院的全民普選, 其後果將使少數群體永遠陷於弱勢,而議會中將失去代表精英和窮人的聲音。這種政制不能平衡多數與少數,將是缺乏正義的制度,很易引發少數者的抗爭,因而失去安定。

維持功能組別是保障少數者的利益,也能平衡多元的要求,但須避免走向另一極端,變成小圈子選舉,故功能組別須由普選決定,每一界別可推舉兩位以上的候選人,交全民投票,則可同時兼顧正義與民主的原則。

1 則留言:

  1. Theory of Justice擺明講緊:當唔知自己會投胎成為乜嘢人之前,當然希望自己會喺一個連最窮的人也混得很不錯的社會中出世,而呢個社會,一定唔會係地產商惡晒的社會囉!!
    梁燕城先生連本書的基本意思都未掌握到,竟然敢在報上大書特書,小妹真是甘拜下風!
    默泉

    回覆刪除